东汉西北地区国家统治机制探蠡——以上郡(安定)属国为例
作者:刘晨亮
关键词:
东汉 统治机制 上郡属国 特殊别领 龟兹
发布时间:2022-04-15 21:02
虽然《汉简讨羌檄》中存在一些错误,但在大致恢复原貌后,也可能是东汉西北地区统治机制问题的根源。通过分析《讨羌檄》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发现东汉西北地区有六种统治机制,即:督抚率、军监(以上两种为临时制度)、诸侯国、其他领、郡县和特殊领(原县为华侨,属国家故土)。由于北地郡人口较少和郡县统治基础薄弱,“别领”和依赖国家——上郡、属国和安定郡、三水、稳定的依赖国家和上郡、龟兹之间的特殊“别领”之间有着特殊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