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踪轨迹信息保护范围认定困境与出路*

作者:文进宝; 肖冬梅

关键词: 行踪轨迹信息保护 范围 困境

发布时间:2022-04-16 01:04

跟踪信息是非常重要和敏感的个人信息。科学界定其范围,可以为其司法保护提供实践依据。从中国目前的制度来看,《个人信息保护法》没有定义“行踪轨迹信息”。虽然《网络数据分类分级指引地区网络安全标准实施指南》和《汽车采集数据处理安全指南》分别对《行踪轨迹》和《位置轨迹》进行了定义,但适用范围和对象有限,这使得司法机关在确定行踪和轨迹信息的保护范围以及义务主体的合规性方面面临困难。通过考察欧盟、英国、美国和韩国的立法,发现《定义+列举+排除》的定义以及《时间》、《蒂芙尼早餐》、《技术手段》和《直接识别》四个元素可以作为定义中国信息去向的参考。建议中国尽快发布《行踪轨迹信息》司法解释,对以“四要素”为核心的痕迹信息进行界定,以技术手段作为分类依据,排除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个人位置的信息。